院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严防“四风”回潮和节日腐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从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廉洁过节,牢记党的纪律红线
严禁借助现代物流快递业务、电子金融业务等隐匿手段违规收礼送礼或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接受合作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使用公款进行游玩、娱乐、探亲、访友;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要注意厉行节俭,严肃地矿形象,胸怀清风正气。同时注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
院纪委将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以及违反廉洁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明察暗访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调查职工群众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通报曝光。根据有关规定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断巩固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030978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