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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职工申报集体户口的通知
作者: 2018年01月25日 15:27 访问量:

院属各单位:

我院为在职职工申报的集体户口,已经审批完成。现进入申请领取准迁证阶段。各单位通知报过将户口迁入郑州的同志,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入户申请,在基地管理中心(河南地矿郑东大厦703室)登记后,到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白沙派出所申领准迁证。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格式

      2.派出所位置

 

2018124

附件1

 

 

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白沙派出所:

我叫XXXXX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现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号楼XX单元X号,因单位整体迁入郑州,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附1号(河南地矿郑东大厦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集体户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附件2

派出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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