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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清明的通知
作者: 2018年04月04日 15:14 访问量:

 院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2018年清明将至,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 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制度,除值班车辆外的所有公务车一律封存,由各单位自行统一定点停放。

院纪委将在节日期间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违纪违规问题将通报曝光,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追究责任、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030978     15137421680

   中共河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勘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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