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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4年04月03日 10:39 访问量:

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社会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发挥好表率作用,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以坚守节点为抓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文明祭祀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三、严肃责任追究

公司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督促党员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敲警钟、多提要求,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节假日期间,公司纪委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对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值班纪律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决不姑息,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监督电话:0371—60230978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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